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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旅行证等中国人证件的办证时间、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办证时间:

1. 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3:30; 

2.发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15

3.中韩两国节假日一般不对外办公,请注意领事部通知。

二.办理种类及收费标准:

1.普通件:受理申请之日后第五个工作日取件。

2.加急件:受理申请后第三个工作日取件,加收24000韩元

3.特急件:受理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取件,加收35000韩元

办理证件种类

批注

费用

备注

因私护照换发

换私

42,000

因技术原因,无法办理特急、加急件

因私护照颁发(出生于韩国者)

颁私

42,000

因私护照非正常颁发(无原护照者)

非正常发

120,000

公务类护照换发

换公

28,000

旅行证颁发或换发

旅二

28,000

可办理特急、加急件

台胞证签注

通签注

14,000

公务类护照补发(遗失护照者)

补公

 56,000

根据规定,需向原发照机关核查得到答复后才能制证,至少一个月后才能发证。

因私护照补发(遗失护照者)

补私

99,000

旅行证补发(无证件者)

旅二补

56,000

 

三.注意事项

1.中国护照、旅行证只颁发给具有中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者。

2.护照、旅行证等证件须由本人来领事部申请。不能委托他人或旅行社代办。

3.取证时可由本人来领事部领取,或委托领事部办证厅内邮柜台回邮,其他人员不能代取。取证时付费,收费只收韩元现金,不收手票、信用卡。

4.领取证件应持领事部出具的取证单。如取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警察所出具的遗失证明和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取证。

5.如领事部曾电话通知申请人要求补充其它材料,须提供该材料后方可取证。

6.取证后,请立即确认所取证件内容,如有差错或疑问,请向窗口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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