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人大以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2008-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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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贤永说,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突出经济领域立法这个重点,制定了一批完善市场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省市场体系健康发展,制定了价格条例、专利保护条例、外来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为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施,制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条例、扶贫资金审计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民营科技企业条例;为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全生产条例、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测绘条例、节约能源条例、林地管理条例、防洪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 |









